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《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
发改数据规〔2025〕26号

中央有关部门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,最高人民法院,最高人民检察院,有关人民团体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数据管理部门,有关中央企业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》,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,构建全国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,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,我们制定了《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国家发展改革委
国家数据局
2025年1月8日

附件:

《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》.pdf

《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》.of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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